述内容的书面材料:
a、各道附着装置之间的距离;
b、与建筑物水平附着的距离;
c、与建筑物的联接形式;
d、各种特殊要求。
(五) 执行施工现场安装(拆除)塔吊的规定
1、塔吊安装单位必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塔吊械安装(拆除)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,并按资质承揽相应的安装业务,禁止出卖资质证书和挂靠承揽安装、拆卸设备的行为。
2、塔吊主要受力构件必须使用原厂或原厂受权制造的产品。
3、塔吊安装前应向当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办理安装告知手续,经接受告知后方能在施工现场安装设备。办理安装告知手续提交的资料包括:
1)安装方案(含基础设计方案);
2)制造厂的生产许可证和设备的产品合格证;
3)安装单位资质证明;
4)安装作业人员操作证;
5)设备上一次安装使用的备案登记牌或准用证;
6)设备维修保养证明。
4、塔吊的安装、顶升、拆除,应按照经批准的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》组织施工,由持证人员作业,现场必须有工程技术人员指挥,安全员、监理人员监护。新安装(移装)及发生安全事故后维修保养重新使用的塔吊,应由安装(维修)、使用、监理单位共同验收后,通过专业机构的检测合格方能使用、并在15天内办理“备案登记牌”。
(六) 严格塔吊的使用与保养制度
1、塔吊使用和保养,必须遵守《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》(JG/T 100-1999)、《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》(GB5144)、《塔式塔吊技术条件》(GB9462)、《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》(JGJ33-2001)等技术标准、规程,由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指导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。
塔吊使用和保养应建立和落实如下的工作制度和工作记录:
1)安全技术交底制度
2)设备保养、维修制度
3)交接班制度
4)操作使用规程
5)班前(每班运行前,由司机检查)的重点安全项目的检查
6)运行记录(含班前检查记录、交班记录)
7)定期检查、保养、维修记录
2、塔吊保养、维修时所更换的零部件或钢丝绳,必须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书,必要时应进行质量检验,禁止使用替代品。
(七) 加强塔吊的顶升加节和拆除的监督管理
1、塔吊顶升加节、拆除业务的安装作业队伍,必须具备安装资质和符合相应等级,并在当地建委办理资质备案手续;塔吊使用单位不得雇用无资质的队伍作业。
2、安装作业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,明确安全责任。
3、安装作业前应有经审批的专项安全技术方案,并由监理单位向所在建设工程安监机构的监督员报告。对塔吊顶升加节作业,监督员应根据所掌握的情况进行抽查;对塔吊的拆除作业,监督员应到现场了解情况和核查施工单位资质和操作人员上岗资格。
4、每次的顶升加节作业,必须有针对性地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,安装作业单位必须指定一名相关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为现场指挥,工程项目监理机构派员旁站监督,塔吊加节后须严格按安全技术规程进行调试和验收。
5、塔吊每次的顶升加节及拆除,应有完整的施工记录和安装(拆除)作业单位操作人员的签名等见证资料。
(八) 核对塔吊安全检测机构的资质
1、塔吊安全检测机构应具备政府相关部门核准的资格,检测人员必须持证上岗,对塔吊的检测应当执行监督检验规程,检测行为应“客观、公正、及时”,检测机构应对检测结果、鉴定结论负责。
2、塔吊械安全检测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组成部分,检测机构除承担对设备的检测责任外,应配合建设安监机构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,发现被检单位有隐瞒事实真相的行为应及时责令纠正,并向安监机构报告。
3、检验检测中发现塔吊械的严重安全隐患时,应及时要求被检单位整改纠正,并立即报告监管工地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。
8、安全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
1、施工单位在塔吊安装前应申报《专项安装方案》,拆卸前应申报《详细专项拆卸方案》。专项安装或拆卸方案必须具备安装、拆卸资质的单位编写,包总承包项 上一页 [1] [2] [3] [4] [5] 下一页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