品、园林建筑等不应包括绿化工程之内,但考虑到绿化工程往往离不开给水、排水、花坛构筑物等设施,它涉及到植物种植的成活率和今后养护管理的保存率,与绿化工程关系密切,所以绿化工程附属设施一章列举了5个类型。(1)给水灌溉设施;(2)绿地排水设施;(3)绿地护栏设施;(4)花坛设施;(5)绿地园路。
在天津专家审查会上,同意列入本规范内容,有利于绿化工程的施工和绿化成果的巩固。
13.0.6~13.0.8文中所用“M”为砌砖沙浆代号,“C”为混凝土强度代号。
14工程验收
14.0.1绿化工程施工环节较多,为了保证工作质量,做到预防为主,全面加强质量管理,必须加强施工材料(种植材料、种植土、肥料)的验收。
14.0.2必须强调中间工序验收的重要性,因为有的工序属于隐蔽性质。如挖种植穴、换土、施肥等,待工程完工后已无法进行检验,
14.0.3工程竣工后,施工单位应进行施工资料整理,作出技术总结,提供有关文件,于一周前向验收部门提请验收。提供有关文件如下:
(1)土壤及水质化验报告。
(2)工程中间验收记录。
(3)设计变更文件。
(4)竣工图及工程预算。
(5)外地购人苗检验报告。
(6)附属设施用材合格证或试验报告。
(7)施工总结报告。
14.0.4验收时间,乔灌木种植原则上定为当年秋季或翌年春季进行。因为绿化植物是具有生命的,种植后须经过缓苗、发芽、长出枝条,经过一个年生长周期,达到成活方可验收。对于草坪、花卉种植,缓苗时间较短,可参照本节规定,确定验收时间。 上一页 [1] [2] [3] [4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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